以检之力守护“她”——宝鸡市陇县人民检察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纪实
加强领导,推进工作开展
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,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,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要求干警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。为强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力度,该院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,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评,构建了齐抓共管、上下联动、共同推进的格局,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有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。
陇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方式方法,制定了联动调处工作办法,实现了涉婚姻家庭纠纷信息共享、联调联动、分流接访,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化解。2023年以来,该院共受理涉婚姻家庭纠纷24件,检察官在调处涉婚姻、赡养、抚养、继承、财产等方面纠纷的同时,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、家庭教育帮扶、心理疏导等工作。
立足职能,提供司法保障
陇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实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坚持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原则,一体贯彻“保护、教育、管束”的办案理念,精准帮教涉罪妇女儿童。同时,为进一步贯彻最高检、全国妇联下发的《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》,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,该院和县妇联签订了《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》,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。2023年以来,该院对6名妇女儿童开展关爱帮扶,发放了3000余元的慰问品;办理涉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3件,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。
延伸服务,凝聚工作合力
为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,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妇女节、儿童节、“宪法宣传周”等节点,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,并持续深入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巡讲活动,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。该院在加强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的同时,以案释法,通过法治教育,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、认真悔过。
此外,该院还充分利用“两微一端”等新媒体,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、家庭教育促进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。2023年以来,该院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、进乡村、进家庭活动20余场次,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,制作宣传展板18块,举办“未检普法小课堂”6期,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、维权意识以及维权能力。
在案件办理中,陇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,对办案中发现的侵害妇女儿童公共利益的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等方式,推动解决校外培训机构、网吧、酒店等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。2023年以来,结合“检爱同行、共护未来”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,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,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5件,通过检察履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社会治理体系法治化。
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作用,将司法保护与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保护有机融合、协同发力,并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最高检要求,加强与县妇联、县关工委的沟通协作,配合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,对涉案未成年人逐案落实家庭教育评估制度,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。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,该院发出《督促监护令》8份,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人次,同时主动和县未保办加强联系,通过专题报告、情况汇报等方式争取支持。该院不断强化与县教体局、县文化和旅游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作,以法律监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,实现“六大保护”协同发力,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在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,陇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,进一步加大支持起诉力度,牢牢把握检察机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定位,强化责任担当,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依法开展司法救助,促推诉源治理,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
来 源 :西部法制报
审 核 :曹慧颖
责 编 :冯 静
编 辑 :王 甜
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出品